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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現象學》特色—
● 黑格爾哲學的兩個特徵,一個是「變化」,一個是「對反」。
● 《精神現象學》以「精神」為內容,而以「現象學」為方法:用現象學的方法展示精神在內在的對反中變化的過程。

《精神現象學》展示「精神」亦即「意識」不斷改變它的型態的過程,內文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意識」,第二部分是「自我意識」,第三部分則包含「理性」、「精神」、「宗教」與「絕對知識」四個進一步的章節。總的來說,它們都是《精神現象學》的同一個主角,但是因為在不同階段顯現為不同的樣貌或所謂的「意識的型態」,因此被賦予不同的名稱。既然《精神現象學》展示精神的變化,那麼「展示」(Darstellung)就是本書作者的一方所使用的方法。對於《精神現象學》的展示,讀者的一方只能任由精神亦即意識開顯它自己,而不做任何的添加,而且正因為我們只做純粹的觀看,才能如實地看到精神顯現出來的現象。這個讓現象如實的、如其所是的顯現就是《精神現象學》的主旨所在;至於作者的「展示」與讀者的「不做任何添加,只有純粹觀看」,則是讓我們看到現象如實地、如其所是地顯現的方法——這就是《精神現象學》的「現象學」(Phanomenologie)的方法。


作者簡介:

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德國哲學家,畢業於圖賓根大學,是德國19世紀觀念論哲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曾任家庭教師、紐倫堡文科中學校長、海德堡大學和柏林大學教授。

黑格爾認為絕對精神是萬事萬物的本源與基礎,它的辯證發展經歷了邏輯、自然、精神三個階段。事物的更替、發展、永恆的生命過程就是絕對精神本身。黑格爾哲學的任務和目的在展示透過自然、社會和思維體現出來的絕對精神,揭示它的發展過程及其規律性,探討思維與存在的辯證關係,在觀念論的基礎上揭示二者的辯證同一。

黑格爾的其他重要作品包括:《邏輯學》、《哲學科學百科全書》、《法哲學原理》、《歷史哲學講演錄》、《美學講演錄》、《宗教哲學講演錄》、《哲學史講演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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