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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身為人,應該如何被對待」的思考深植兒童內心,讓《兒童權利公約》保障的權利在台灣社會得以落實。


「不管我的父母是誰,不論我的國籍、膚色是什麼,所有的孩子都是大家的寶貝,應該得到地球上每一個人的愛護與尊重。我用的語言、我的宗教信仰、我的文化,以及我出身是貧窮或富裕、我是男生或女生,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一樣的權利。」-摘自內文頁4-頁5


國家人權館與玉山社/星月書房合作出版,邀請臺灣兒童文學的重要推手林真美老師撰文,為讀者們整理擷取《兒童權利公約》的重點概念,並集結臺灣十六位優秀圖畫書創作者,一同為孩子們齊力發聲、倡議,譬如:孩子有隱私權、受教權與表意權;我們應盡力維持孩子的健康與自尊;而每個人都有責任一起守護被捲入戰爭的孩子、失去家人的孩子……。


《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文字內容改寫自《兒童權利公約》,淺白並富有力量。繪者群以文字為主軸發展的圖像創作,風格多元、細節豐富精采。全書兼具圖像藝術性和文字律動性,促使孩子利用想像的力量,打開感官、覺察文圖內涵,進一步理解與討論「兒童權」蘊含的意義和價值。


《我是小孩,我有話要說》不只是一種宣言,更是值得落實生活的原則。希望閱讀完本書,能激發孩子們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是多麼獨特而重要;並引起大眾慎重思考日常與孩子的互動模式,試著改變既有概念,讓兒童不再侷限成「被照顧者」,而是讓兒童做個真正的「權利主體」。


*適讀年齡:親子共讀3-6歲;自行閱讀7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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