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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宋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 在中國文化史上,黃庭堅是在多方面卓有建樹的文化巨匠之一。 他在詩、詞、文、書法等領域皆有高超的造詣。 他的詩開創了宋代的"江西詩派",書法名列"宋四家"之一,與另一位大師蘇轼並稱"蘇黃"。 雖然有此殊榮,但他的一生卻是在黨爭和貶谪中度過的。

他生於仁宗慶歷五年(1045),早年在家鄉優游林泉,養成了清高耿介的品格,對此他終生持守不渝。 治平四年(1067)登進士第,先後任汝州葉縣尉、北京國子監教授。 在北京大名府時與蘇軾訂交,從此畢生以師禮事之,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話。 此後又曾知吉州太和縣,監德州德平鎮。 庭堅出任地方官正值王安石新法在各地推行之時,他對新法的推行持強烈批評態度,在詩歌作品中多有反映。 元豐八年(1085)神宗去世,哲宗繼位,太皇太后高氏聽政,改號"元祐",起用反變法人士,史稱"元祐更化"。 蘇轼、黃庭堅等知名文人受到薦拔,入京供職。 庭堅以校書郎召,入史館參與校定《資治通鑒》,撰修《神宗實錄》,與諸文士共奉蘇軾為文壇宗主,交遊唱和,度過了他們生平中的一段黃金歲月。 他與張耒、晁補之、秦觀並稱為"蘇門四學士",又與陳師道、李稱為"蘇門六君子"。 元祜八年(1093)高太后去世,哲宗親政,政局丕變,庭堅因參與修史獲罪,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 紹聖二年(1095)四月到黔州,元符元年(1098)春,為避外兄張向之嫌又移戎州,直至元符三年。 此年徽宗繼位,庭堅得赦,十二月離戎東歸,流寓江陵。 崇寧元年(1102)政局又變,元祐黨人遭全面整肅,庭堅也因為撰寫《承天院塔記》而被誣為"幸災謗國",於崇寧二年"除名編管宜州",終於崇寧四年卒於宜州,享年六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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