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叫《烈佬傳》,對應我的《烈女圖》。小說也可以叫《黑暗的孩子》,如果有一個全知並且慈悲的,微物之神,他所見的這一群人,都是黑暗中的孩子。小說當初叫《此處那處彼處》,以空間寫時間與命運,對我來說,是哲學命題:在一定的歷史條件裏面,人的本性就是命運。時間令我們看得更清楚。我曾經以為命運與歷史,沉重而嚴厲。我的烈佬,以一己必壞之身,不說難,也不說意志,但坦然的面對命運,我懾於其無火之烈,所以只能寫《烈佬傳》,正如《烈女圖》,寫的不是我,而是那個活着又會死去,說到有趣時不時會笑起來,口中無牙,心中無怨,微小而又與物同生,因此是一個又是人類所有;烈佬如果聽到,烈佬不讀書不寫字,他會說,你說甚麼呀,說得那麼複雜,做人哪有那麼複雜,很快就過──以輕取難,以微容大,至烈而無烈,在我們生長的土地,他的是灣仔,而我們的是香港,飄搖之島,我為之描圖寫傳的,不過是那麼一個影子。
黃碧雲,1961年生於香港。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犯罪學碩士,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法律專業文憑。曾任新聞記者,為合格執業律師。曾獲得第三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小說獎、第四屆香港雙年獎散文獎、第一屆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新秀等等,並且多次入選台灣文學小說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