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政制與法治建設,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中的作用環環相扣。
治理上,澳門在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下實行高度自治,形成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治理模式。政制的良性運作是治理的關鍵。法治是治理的重要保障。這三者整體關係到憲法和基本法在澳門實施的機制完善和特區憲制秩序建設。
本書集作者逾十年的研究所成,運用豐富資料、嚴密分析,對上述相關問題給出專業的解答和見解。
目錄
自序
第一章 國家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內涵 / 001
第二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治理的原則、體系構成和現代化 / 019
第三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體系建設的成就與展望 / 037
第四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體系的淵源構成 / 061
第五章 行政長官制的設計與運作 / 091
第六章 兼顧各階層利益的民主政制設計原則 / 113
第七章 澳門行政審判體制和行政法院 / 127
第八章 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及過程、主要內容和後續配套 / 149
第九章 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及相關法制 / 165
第十章 澳門財政預算制度 / 183
第十一章 澳門立法會表決制度 / 205
第十二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地位、權利與義務 / 221
第十三章 澳門特別行政區議員的法律地位、發言和表決 / 237
作者簡介
王禹,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中山大學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澳門大學客座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長期從事「一國兩制」與港澳基本法研究。著有憲法與基本法作品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