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試圖談論美、追逐美、定義美,
卻發現美的事物總有傷疤,
有時美即是醜、醜即是美。
「我討厭一般人通稱的『諷刺文學』,不過正經八百的語調的確與我無緣。想到我心愛的書籍,黑暗之處總有些許笑聲。」――莎娣.史密斯
總得有大無畏的場外裁判介入,對文化戰爭做出宣判。──紐約時報書評
霍華.貝爾西是個移居美國的英國人,他在大學教授林布蘭的畫作,卻不喜歡林布蘭;說得一口好解析,出書的稿件卻永遠交不到出版社手上。他和同儕格格不入,課程也不受學生歡迎。在婚姻關係中他自認高妻子一等,卻屢屢和同事出軌,再自我安慰那是無可奈何。然而,他並非貝爾西家唯一的問題人物:他的長子盲目迷戀宿敵的女兒;成績優秀的長女打著正義旗幟,積極加入搞不清源由的拯救弱勢活動。么兒成天聽饒舌、講黑話,只為變成「真正的黑人」。最後,霍華的宿敵竟來到同個校園教書,當兩人的正面對決展開序幕,紙上筆戰化為實體,怯懦的霍華終需面對這一切,再無藉口閃避。
《論美》一書來自莎娣.史密斯前往哈佛擔任訪問學者的經驗,且揉合她在英國劍橋度過的校園生活。無論是何種議題――論教學、論種族、論性或論美,往往脫不了自由派和保守派之爭。書中以保守派自居的蒙提與莎娣過往描繪的「有色人種」截然不同;他「反」反歧視,因不希望自身種族膚色獲特別待遇,竟然處處打壓校園中的改革行為。更加深這層對照的則是貝爾西一家群像。他們表面上為弱勢發聲,其出發點卻布爾喬亞得令人發笑。「什麼是美?」作者的探討自不在表面的美,而是藉著那些荒謬卻令人熟悉的角色性格反覆叩問,讓我們隨之或自願、或被迫地一同跨出舒適圈,穿越膚淺的皮囊,進入本質和靈魂的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