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時期,品類繁多的"物"在中國文化中扮演了過去所不曾享有的重要角色,關於物的分類、使用、品評,以及對它們所感到的不安或褒貶,成為晚明士人關注的話題。
牛津大學教授柯律格的名著《長物》,以明代文震亨《長物志》一書為例,從物品視角切入藝術史,同時也跨越學科界限,參照社會文化理論,討論明代的"多餘之物"——繪畫、書法、青銅器、瓷器、玉雕以及其他明代士紳精英所擁有的文玩用品,考察它們如何被鑒賞、使用,如何成為被消費的商品,以怎樣的方式流通、被接受,以及它們在明代社會生活中的意涵, 是一部有關晚明文化消費的經典著作。 擁有的文玩用品,考察它們如何被鑒賞、使用,如何成為被消費的商品,以怎樣的方式流通、被接受,以及它們在明代社會生活中的意涵,是一部有關晚明文化消費的經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