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是最危險的顏色
只有最好的藝術家,才能以水刻鑿出小說。——紐約時報評論
這是他們的故事。
他是攝影師,她是舞者。兩人相遇、陷入愛中。不為別的,只因為她最耀眼,她最明亮。像可以留在身邊的光,照亮他的黑暗。
而他的黑暗是什麼?是黑皮膚,是他人的目光,是以偏頗的方式被看見。隨著兩人逐漸靠近,他想與她分享心中黑暗:當黑人男性走在公共場所,眼神最好不要流轉鬼祟,雙手請勿插在口袋,因為這樣將成為危險人物,可疑分子。他想傳達長久以來的不安:還記得那些不幸的事件嗎?偏見就像跪壓在他脖子的膝蓋,是令人不能自由呼吸的桎梏。
他盼望她瞭解這些語言不能精確描繪的感受,而她告訴他,他不必只是那些創傷的總和,光與黑暗,可以並存。
躲在自己的黑暗裡,
比赤裸裸、毫無防備地露臉,
在自己的光芒中閃爍來得容易。
「愛是整體,是部分,是連結,是斷裂,是心臟,是骨頭,是流血,也是癒合。老實說,愛就是活在這世界,是把某人放在你跳動的心臟旁邊,放進你內心的無邊黑暗裡,相信對方會緊緊把你抓住。愛就是信任,信任就是充滿信心。不然你還能怎麼去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