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戒研究 第三冊 十三僧殘

{{ _getLangText('m_detailInformation_goodsAuthorText') }}淨業編委會
{{ _getLangText('m_detailInformation_goodsPublisherText') }}明報出版社
2024-01-29 00:00:00
ISBN:978988882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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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殘篇共十三條戒:漏失戒、摩觸戒、粗語戒、歎身索供戒、媒嫁戒、無主房戒、有主房戒、無根謗戒、假根謗戒、破僧戒、助破僧戒、汙家擯謗戒、惡性不受諫戒。
前四條戒所防護的行為與破大淫戒只差一步之遙,通常也是發生男女關係的前奏,因此被視為重要的防線。
現代社會,比丘參加佛化婚禮,容易引發是否違犯媒嫁戒的爭議。實際上,男女雙方結合為夫婦已經是事實。比丘參與婚禮,只是起出席或見證的作用,因此,比丘參加佛化婚禮乃至給予證婚不犯「媒嫁戒」。不過婚禮上,比丘如果受請致辭,不適合說世間祝讚和合的話語,也不適合說「無常、苦、空」一類不符合婚禮場合的話,可以勉勵雙方和睦相處、共同修行、踐行菩薩道等。
關於「破僧戒」,有觀點認為,只有破法輪僧才會正犯「破僧戒」,而破法輪僧只有在佛世時才有可能發生。如果承許這種觀點,那麼關於破僧的兩條戒,就成了後世比丘永遠不會正犯的戒條。經過梳理發現,「破僧戒」之「僧」,在所有的律典及部分論典中都記載為「和合僧」。「和合僧」的條件為同一羯磨,同一說戒。只有少數論典中提到「法輪僧」的概念。此外,從制戒精神考量,「和合僧」的記載也更為可取。因此,不同傳統、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比丘,必須互相尊重彼此的身分和權益,否則依然會觸犯此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