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公民權(Sexual Citizenship),意謂著尊重和保護每一個人
對自己身體和性生活的自決權以及平等待遇的權利。
這是一種基本人權,也是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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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人將「沒說不」詮釋為「同意」?
為什麼有些人把對享有他人身體的權利視為天經地義,以及
有些人覺得他們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
又是什麼樣的社會造就了不把別人的基本性公民權當一回事的人?
➠如果我們知道人們正在飲用受污染的水,一種解決方案是嘗試教育每個人如何安全地使用水。另一種方法是溯源而上,除去水中的毒素,從而減少逐個改變個人行為的需要。實際上,本書要問的問題就是:「能對治性侵害的『淨水法』是什麼樣的?」
性侵害(sexual assault)一詞所涵蓋的範圍,
從任何不受歡迎的、未經同意的性接觸,到性暴力皆包括在內。
對校園性侵害的恐懼已成為大學經驗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研究表明,到畢業時,多達三分之一的女性和近六分之一的男性遭遇過性侵害。但為什麼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如此常見?可以採取什麼措施來預防?藉助迄今為止最全面的校園性侵害研究──在哥倫比亞大學進行的「促進轉變的性健康倡議」調查——珍妮佛.赫希和沙姆斯.康提出了一個全新的框架,強調性侵害的社會根源,跳出當前專注於同意、把校園視為「獵場」的掠食者,以及危險的勾搭文化等議題的辯論。
《性公民權》藉助於對不同種族、性別、性取向和社經背景的學生多年的訪談和觀察。赫希和康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研究揭示了讓性侵害屢見不鮮的社會生態系統,解釋了物理空間、酒精、同儕群體和文化規範如何影響年輕人對性和性侵害的經驗和詮釋。透過「性計畫」、「性公民權」和「性地理」等強而有力的概念,兩位作者提供了一套新語言以理解年輕人的性關係是受哪些力量所影響。具有同理心、洞察力且涵蓋廣泛,《性公民權》改變我們對性侵害的理解,呈現出一幅對治這個問題的路線圖。
儘管性公民權這個詞在台灣,還不像性別平等、性教育或同性婚姻等詞語那樣被大眾廣泛使用或認知,但這背後的理念正在全球許多國家中被接受和落實。這是一個重要的進步,是對多元性別與性取向尊重的體現,同時也是人權進一步實現的表現。
本書特色
1. 研究方法採取深入民族誌式參與
包括一百五十多次訪談,每次訪談為時約兩小時,旨在讓年輕人談論他們的生活和性行為是如何融入其生活中;超過六百個小時的參與式觀察(團隊成員在宿舍房間、兄弟會和姊妹會會所、酒吧、禮拜場所、咖啡廳等地與學生相處);對一千六百多名大學部學生進行大規模調查,了解他們的過去經歷、人際關係和性行為及性侵害經驗;對近五百名學生進行為期六十天的調查,每天詢問近五百名學生他們在過去二十四小時的壓力、睡眠、社交、性行為、性侵害和物質使用(酒精、非法藥物及不在醫生監督下使用的合法藥物)狀況。
研究聚焦在性侵害的社會根源,審視導致性侵害的社會驅動因素,以期開發新方法,使性侵害在大學生活中變得不再那麼普遍。
2. 透過三個重要的概念來理解,為什麼性侵害是我們社會的組織方式的可預測後果
=性計畫(Sexual Project)包含著一個人尋求一特定性互動或性經驗的原因。
許多年輕人在性焦慮的驅使下,將念大學視為獲得性經驗的時期。目的可能包括追求生理快感,或為了提高在群體中的位置或所屬的團體的地位有時是為了獲得某種特定的體驗,甚至是發展和維持一段感情……年輕人必須透過反覆摸索來建立自己的性計畫,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沒有人花太多時間與他們談論性計畫的可能樣子:性可能是他們生活中一個重要且快樂部分,他們應該思考自己想從性中得到什麼,以及如何得體地與別人一起實現這些欲望。
=性公民權(Sexual Citizenship)表示承認自己具有性自決權,更重要的是承認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
性公民權並不是有些人與生俱來而有些人生來就沒有,也不應該根據性認同分配權利和福利。討論這個概念時,亦關注為什麼「有些人覺得自己對別人的身體有著天經地義的權利,以及有些人覺得自己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天經地義的權利(抑或認為自己沒有權利拒絕別人。」
除了最進步的美國性教育之外,所有性教育都一貫否定年輕人的性公民權。缺乏性素養反映了對年輕人性公民權的否定,隨之而來的羞恥和沉默氣氛促成了很多人被迫默許,遂成了性侵害社會脈絡的一部分。
=性地理(Sexual Geographies)包括人們移動的空間環境,以及可以控制進入這些空間的途徑的同儕網絡。
空間也是制度化權力的核心面向,校園內外皆是如此,而權力是理解性侵害的核心。有些人確實謹守積極同意的原則,但很多其他人透過各種社交線索來理解對方是同意還是不同意。他們經常假定,別人願意與他們獨處一室就表示同意──在黑暗的地下室、宿舍房間、派對和酒吧裡──把空間當作判斷同意的捷徑……